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9年7月2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谷学平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龙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外事华侨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乐对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银保强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
任命赵建华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兴胜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任命文恩贵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本学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江愚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益俊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杨新凯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任命肖卫华为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5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欧阳宇辉为德宏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李云虎德宏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5日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孙学锦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帕三崃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们发寿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玲红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宗品德宏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6月28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免:
王丽平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国洋、周建雄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
鲁光埔、黄菊新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免:
金鸿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局长;
李富才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局长职务。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晓鸣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28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迟中华的提请和张晓鸣关于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的请求,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晓鸣辞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并报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7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尹德坤提请:
免去马清蓉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杜绍斌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胡荣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为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云桂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尚玉玲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7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徐浡尧提请:
免去欧阳宇辉普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7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勇提请:
决定免去罗成林普洱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王东为普洱市水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罗成林为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7日普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普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免去冯维忠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黄永明普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莹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冯维忠为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任命史晓荣为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县级);
任命徐瑾为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杨莹为普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方绍文文山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吴盛华文山州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代兴兰文山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19年6月2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元华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应辉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邹祖俊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董桂琼辞职的决定
(2019年6月2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董桂琼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9年6月26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祥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注:以上信息以发布时间先后排序)
来源:云岭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