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经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钱洪生为昆明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储汝明的昆明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强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徐建斌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屈艳婷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白皓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郭佳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方玲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彭韬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庭副庭长;
免去:
毕正雄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徐建斌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屈艳婷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红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曾蕙菁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星灿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虹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斌、陈寒梅、郑健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虹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许绍伟、肖克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慈明同志辞职的决定》。
来源:云岭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