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19〕82号、94号、105号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罗兴贵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 燕 免去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黄国锋 任禄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副处级);
延 波 任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田 霞 任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家荣 任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汪光献 任蜻蛉河灌区管理局局长;
刘向波 任楚雄州自然资源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免去楚雄州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职务;
陆永红 免去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4月25日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19年4月29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 免:
阮 骏、罗发生、李家平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正波、毕剑华、李 勇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静平、李鹏程、盛显江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何建渝、张俊华、杜 勇、王光荣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孔俊、邱德英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晓俊 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裁判庭庭长职务;
杨 鹏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职务;
李静平、何加荣、刘亚玲、罗志宏、温自华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申宋强 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起永为 批准任命为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艳丽 批准任命为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 伟 批准免去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