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资金
旅游消费券4500万元、餐饮消费券4000万元、体育消费券500万元、困难群体消费券1000万元。总计1亿元。
发放时间
2020年4月28日、29日、30日。
使用时间
2020年5月1日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
消费券类别
旅游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困难群体消费券、工会会员消费券。
旅游、餐饮、体育3类消费券针对昆明市民公开摇号投放,每人每类消费券只能申领1张。
困难群体、工会会员等两类消费券针对特定人群发放。
投放形式
此次消费券的投放采用电脑摇号形式,2020年4月28日、29日、30日每日15:00开展集中摇号,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监督进行。
按照旅游、餐饮、体育三种不同类型的消费券分别进行摇号,摇号中签结果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下称“办事通”APP)和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官网公布。
申领方法
昆明市民:
2020年4月25日00:00—4月30日12:00,市民通过“办事通”APP进行网上预约。
首页点击打开“春城花都 好享昆明”按钮,进入昆明市消费券申请专区进行预约,点击选择想要预约的“消费券种”(可选择一种或多种券种),提交预约,等待公正摇号。
注册地在昆明市、
已营业并愿意遵守活动规则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体店):
2020年4月25日零时至5月20日24时期间,下载并登录“办事通”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春城花都好享昆明”商家参与入口,选择参与类型,填写报名要素,完成资料上传。
报名三个工作日后登录“办事通”APP的“春城花都好享昆明”消费券活动界面,查询报名结果。
报名成功的商家,平台将发送“链客商家助手”小程序账户及密码,并将宣传资料传送至实体门店(核券商户标志、诚信经营承诺书)。使用“链客商家助手”小程序核销消费券,抵扣后的消费金额支持消费者通过龙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现金等方式进行结算,资金由平台及时拨付商家。
使用规则
消费者获取消费券后,可在报名成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体店)进行消费,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
每笔消费限用一份消费券,不可提现、不设找补,持券市民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5月1日—31日)使用,逾期作废。
消费券仅供到店消费使用。结算时,总消费金额达到用券标准,持券市民出示消费券二维码抵减消费金额。
除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外,如有其它企业、银行活动消费券可与此券叠加使用,抵扣后消费金额可通过龙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现金等方式支付。
以餐饮消费券为例:
每人限领1张。
发放金额:4000万元;
发放规模:80万张、面值50元/张;
发放形式:电子消费券(代金券);
参加活动主体:注册地在昆明,具有餐饮类食品经营许可证,自愿申报并遵守活动规则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经营都将纳入活动范围;
使用方式:电子消费券为满150元减50元,可叠加享受商家优惠活动,电子消费券不找零;
使用时间:2020年5月1日0时—5月31日24时。
咨询服务
市民、商家可通过12345市长热线、12315平台、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热线0871-63311999、“办事通”APP服务热线0871-68262829咨询、反映、投诉消费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