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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文超律师:在农村建房未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建房合同有效吗?

在中国农村,在建房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房合同,通常情况下是无效的。

这是基于中国法律法规的以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该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分析: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在农村建房,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未经批准建房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这些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建房合同的目的违法: 建房合同的目的是建造房屋,而未经批准建造房屋的行为本身是违法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以违法行为为目的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关于农村建房审批的规定,通常被认为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即违反这些规定会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如建房合同)无效。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该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纠纷,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的,应当根据欠付工程价款的数额、欠付时间、当事人约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损失。” 虽然这条主要是关于工程款利息的,但它也侧面反映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前提。

总结:

由于农村建房必须经过审批才能合法进行,未经审批就签订的建房合同,其目的在于实施违法建设行为,因此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该建房合同通常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自始无效,即从签订时起就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款的结算问题: 即使建房合同无效,对于承包人(施工方)已经付出的劳动和材料成本,发包人通常也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这并非基于合同的有效性,而是基于不当得利或者缔约过失责任等法律原则。具体的补偿金额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双方的过错责任: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分配责任。发包人未办理审批手续是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可能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但如果承包人明知或应知发包人未取得审批手续仍然进行施工,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行政处罚的风险: 未经批准的建房行为属于违法建设,可能会面临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例如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罚款等。

例外情况:

虽然一般情况下合同无效,但可能存在极少数特殊情况,例如:

事后补办了审批手续并获得批准: 如果事后经过补办手续,使得原本违法的建设行为合法化,合同的效力可能会被重新认定,但这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

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也规定了“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但这种情况在农村建房领域通常不适用。

结论:

在农村建房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房合同,绝大多数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取得合法的审批手续后,再进行建房活动和签订相关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尹文超律师建议在进行农村建房活动前,务必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审批流程和要求,并严格遵守。同时,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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