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楚雄州纪委州监委严肃查处了省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第5检查考核组移交的南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境保护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
2019年3月6日,省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第5检查考核组对南华县开展延伸检查时,发现南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阿敏,南华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经查,2015年1月至2019年3月,阿敏使用的办公室面积为24.05平方米,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李昌使用的办公室面积为23.11平方米,均超出2014年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中,“县级机关正科级办公室使用面积为人均18平方米”的规定。阿敏和李昌身为党的领导干部,本应严格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但其却在多次组织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过程中,虚假整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责任追究情况
(一)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主体责任的单位的问责。给予南华县委检查、通报问责。
(二)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有监督责任的单位的问责。给予南华县纪委检查、通报问责。
(三)对2名违纪干部的问责。分别给予阿敏同志、李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加强党性修养,从小事小节做起,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要向党中央看齐对标,不仅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形成“头雁效应”,还要担当起领导责任,认真谋划、真抓严管,坚决纠正管辖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和特权现象。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从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查快处、严格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落实。
中共楚雄州纪委
2019年7月10日
(来源:清风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