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管辖的法律条文主要来源于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以下是关键的一些条款摘要:
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
工伤认定标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工具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待遇争议的管辖:
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管辖权,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终审,而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