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轨同性是否算婚内出轨”的问题,从现有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同性发生性关系或者有其他不正当关系,这也可以被视为对婚姻忠诚义务的违反。如果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这种关系的存在,那么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轨行为,尽管它不符合《婚姻法》中关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传统定义(即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这种行为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但它并不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在适用《婚姻法》的相关条款时会有区别对待。例如,在涉及损害赔偿、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具体判决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一行为对婚姻破裂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