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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明传〔2024〕173号)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

2024 年的最后一天,也就是 12 月 31 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出了法明传 [2024] 173 号通知。该通知着重指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试行) 的通知》(法〔2024〕46 号)颁布实施后,各地各级人民法院都予以了高度关注,迅速行动起来,接连推出诸多举措,全力加大对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广度与深度,积极地引导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依照规范填写并实际运用这些示范文本,也确实收获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然而,不可忽视的是,部分法院在落实示范文本的引导解释工作,以及为当事人便捷使用提供服务保障等环节上,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尤其是在推动示范文本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流程紧密结合、深度运用方面,做得还远远不够,这在很大程度上对群众参与诉讼的体验感以及庭审实质化的达成效果产生了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强化诉讼文书的标准化体系构建,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给予清晰指引、创造便利条件,全方位提升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质量与效率,自 2025 年起,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在全国各级法院全面铺开、正式启用。
就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具体应用流程而言,案件承办人员需在向当事人送达应诉通知书之际,以推送链接、给予温馨提示等方法,引导当事人选择线上网络平台或者线下现场办理的途径,提交要素式答辩状。
最高人民法院着重强调,各级法院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细部署。各地法院的主要领导干部更要将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下达的部署要求,把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的全方位推广与应用列为年度关键任务,扎实且稳妥地推动 “全面应用” 落地生根。要紧密结合本院的实际工作状况,进行周密组织安排,将任务层层细化拆解,精准明确责任归属部门以及具体责任人,切实将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压实到位,促使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一体落实。上级人民法院还需针对辖区内法院的这项工作落实详情,开展专项的督导巡查,保障各项任务指标都能精准落地、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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