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放宽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
01、放宽昆明市主城区落户条件(4区)
(1)购房落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以下合称主城4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主城4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主城4区合法稳定就业,且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均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4)昆明市主城4区内迁移户口的,不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等条件限制。
02、放宽昆明市呈贡区落户条件
(1)购房落户。在呈贡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呈贡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呈贡区合法稳定就业,且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均满1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4)调整放宽落户限制后,昆明市主城4区及呈贡区不再实行积分落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