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475元,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公租住房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
房政策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下列群体:
1、具有楚雄市城镇居民户籍的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
2、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
3、在本市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4、在本市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被扶养的关系。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申请表领取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4日工作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及申请表领取:开发区管委会三楼3011办公室(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二、申报材料
(一)《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
(四)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口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书复印件;
(五)在本市的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完税证明;
(六)夫妻双方的车辆证明材料;
(七)楚雄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需提供楚雄市城市低保领取证及银行流水;
(八)其它视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户可以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