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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余华英的过往经历
早年生活与私奔:余华英于1963年出生在云南大理的一个普通家庭,由于家庭贫困,她很小就辍学了。18岁时,她嫁给了同村的一名男子并生下了一个女儿。然而,这段婚姻并不幸福,丈夫性格软弱且后来因盗窃罪入狱。
堕落之路:在丈夫入狱后,余华英开始外出打工,并在此期间认识了龚显良,两人有了不正当关系并生下了一名男婴。面对生活的困境,他们决定将这名亲生儿子卖掉以换取金钱,这成为了余华英拐卖生涯的开端。
拐卖行为:从1992年起,余华英和龚显良多次合作,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作案,通过租住房屋、熟悉当地环境等方式物色目标儿童进行拐卖。她们主要针对那些父母白天在外工作、孩子独自在家的情况下手。据调查,余华英共拐卖了至少17名儿童,其中包括她的亲生儿子和其他无辜的孩子。
案件的发展与审判
被捕与初步判决:2022年6月,警方根据受害者杨妞花提供的线索找到了中间人王某,并通过其供述掌握了更多有关余华英的信息。同年6月底,余华英在重庆被捕。2023年7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并于同年9月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与重审:一审宣判后,余华英提出上诉。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一些事实,发回重审。经过补充侦查,检方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其他6名儿童,使得其拐卖儿童数量增至17人。最终,在2024年10月25日,余华英再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终审判决:2024年12月1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对余华英的死刑判决。这意味着司法系统已经完成了对此案的全面审查,确认了余华英的罪行极其严重,符合死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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